泰國將EV電動汽車納入明年公務用車採購清單
泰國中華日報11月8日報導 泰國有望從2021年起,將EV電動車納入政府部門公務用車採購清單,並逐步推廣到大眾公交運輸系統。這是巴育總理推動泰國作為東南亞電動為主新能源汽車完整產業鏈製造中心的最新努力。 總理府發言人阿努察透露稱,總理兼國防部長巴育在BOI促投委員會董事會上就穩步推動泰國作為東南亞電動車為主的新能源汽車完整產業鏈製造中心目標的願景作出最新指示,並提議從2021年政府公務用車採購目錄中應該將EV電動汽車納入其中,推動公務用車電動化的同時,向大眾運輸系統推開。 儘管政府當下正集中精力在戰疫工作上,但我們在利用高科技技術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方面絕不能放慢腳步,因此,必須在各方面都做好準備工作,不管是法律法規、勞動力市場,還是數字網絡系統,其目標只有一個就是打造泰國全新的產業發展生態系統。 在BOI董事會最新一次會議上還通過了啟動新一輪電動交通工具(EV)促投措施,覆蓋了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公共汽車、電動卡車以及電驅動輪船等的綜合性電動交通工具促投計劃,詳細內容如下: 1、電動汽車生產製造業務,以BEV純電池驅動電動汽車生產為主,配合混動汽車為輔。如果BEV電動車項目投資金額超過50億泰銖,可獲得8年企業所得稅免徵;如果低於50億泰銖,企業所得稅免徵待遇僅限3年。 但是,如果無法按照規定要求執行的則無法獲得更多促投優惠待遇,比如,必須在2022年實現量產,或有投資研發工作。如果同時還啟動插電式混動汽車(PHEV)項目的,則可獲得3年企業所得稅減免,且至少有3個零部件為本地化生產。 2、電動摩托車生產製造業務,享受3年企業所得稅免徵; 3、電動三輪摩托車生產製造業務,享受3年企業所得稅免徵; 4、電動客車和卡車生產製造業務,享受3年企業所得稅免徵; 與此同時,還擴大了電動交通工具在零配件和設備本土化生產製造方面的政策優惠範疇,新增了4個重要部件:1)高壓線束,2)減速器,3)電池冷卻系統,4 )再生製動系統。 同時調整併提高新能源汽車電池本地化生產的激勵政策,比如生產電池組件和模塊等原料和必需品進口關稅按90%獲得為期2年的減免,從而打造泰國成為本地區重要的製造基地。另外還包括了電動輪船生產製造業務,將享受8年的企業所得稅減免。 自2017年到2019年,累計獲得促投的電動車生產項目共計26個,投資金額780.99億泰銖。其中有7個已實現商業化生產和銷售,分為HEV混動汽車3個,分別是日產、本田和豐田;PHEV插電式混動汽車2個,分別是奔馳和寶馬;BEV純電動汽車2個,分別是Fomm汽車和高野(Takano)。 阿努察說“將來全球EV電動汽車使用量將占到60%以上,依托明確的對外促投政策措施支持下,泰國將鎖定東盟電動汽車生產製造業中心”目前已經收到來自多個國家多個投資團體想要將泰國作為其EV基地的投資意向。這其中不乏美國領先電動汽車企業,向泰國產業經濟辦公室索取相關政策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