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20年新冠狀病毒席捲全球,人們開始真正關注別墅。在泰國許多開發商已經改變了他們的策略來滿足對人們對這類房地產類型不斷增長的需求,而不再是僅僅局限於前幾年大熱的公寓項目。這兩種投資資產(別墅與公寓)之間的主要區別是「投機性需求」與「實際需求」。通常來說購買公寓是為了讓投資者存錢,以出租的方式產生收入並在需要出售時獲得資本增值,所以其實購買公寓的客戶基本是以投資目的購買的,他們並不會居住於自己購買的公寓之中,隨著建築物的竣工,客戶會獲得可觀的回報。而另一方面,獨棟房屋是供業主使用的-它們代表實際需求。
DDproperty泰國房地產市場指數顯示2020年第三季度確定了曼谷以外的三個地方來用於觀察獨立式住宅的價格上漲。分別是春武里府(Chon Buri),北欖(Samut Prakan)和巴吞他尼(Pathum Thani)。
春武里府的增長最快,同比增長了13%每年,使其成為泰國最具潛力的省份之一。它毗鄰大海,是一個受歡迎的海灘勝地,這使該地區的需求越來越大。由於蓬勃發展的工業區可提供大量就業機會且春武里府也位於東部經濟走廊EEC,這就解釋了政府為何將其規劃為重點發展區域。其規劃包括幾項基礎設施的開發:高速火車,道路網絡的改進以及對發展碼頭的關注。這些已經對該地區產生了積極影響,導致該省的需求和價格上漲。
北欖府(Samut Prakan)的勢頭強勁,這是因為BTS輕軌網絡已擴展到該省,為訪問曼谷的中央商務區提供了快速有效的途徑。這削弱了為了交通方便而只局限於對市中心區域的執著,也解釋了為什麼公寓變得不那麼吸引人了。加上北欖府與素萬那普機場的鄰近,也是一個吸引人的一點。這裡的平均要價同比年均上漲4%,且該省的Bang Bo區已經上驚人上漲了15%,這表明這裡的人們對獨棟房屋的興趣和需求是巨大的。反過來,北欖府的供應量則同比增長了38%,其中超過一半在邦披縣內,而在北欖府則佔28%。
最後,巴吞他尼(Pathum Thani)在過去一年中增長了3%。由於兩條公共交通線的到來,住房項目已經到達了需求頂峰,因為其位於曼谷北部的位置為進入首都提供了便利。此外,大曼谷省正在籌備各種公共和私人投資,以推動需求增長,那裡的獨立式住宅供應量已增長31%。
下面DWG房產投資顧問就為大家羅列了一些想要買別墅的客戶經常問到的基礎問題
1.問:外國人在泰國可以購買別墅嗎?
答:泰國是一個非移民國家,同時也是土地私有化國家,政府規定泰國土地和別 墅是不能讓外籍人士直接以個人名義購買永久產權的,但是能夠通過兩種方式持有:1.以泰國公司名義購買永久產權。2.以個人名義購買租賃產權。
2.問:在泰國買別墅如何獲得永久產權?如何以公司形式購買泰國別墅?以公司形式購買泰國別墅要付哪些費用?
答:以泰國公司名義購買永久產權。與國內程序複雜相比,在泰國註冊公司非常容易,較短時間便可以完成全部程序,且費用低廉。泰國公司的董事長(Director)對公司擁有絕對操控權,這就意味著,如果沒有你的簽名公司的一切決策都是無效的,對於註冊在公司名下的別墅式地產的處置權,自然也百分之百歸公司董事長所有。事實上,很多歐美人士都是以這種方式擁有著泰國的別墅和土地。而成立的這個泰國公司一般不需要你去實際經營,每年僅需支付一點低廉的公司報帳費用,一所會計事務所或者律所就可以幫你解決這些問題,助您創建完美的泰國第二家園。通過泰國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註冊的公司生效的同時,讓協助完成手續的泰國股東簽署具備法律效力的權益放棄文件,可以保證泰國股東放棄權益,公司及公司所有財產均屬於中方股東所有。註冊一家泰國的公司可以找一家有經驗的代理機構或者律所即可完成註冊,一般只需要提供個人護照復印件,然後由代理機構或者律所提供名義泰籍股東的名額。註冊之後交給會計師打理每月稅務申報,每年維護費用約4000元。購買土地 、別墅的時候,由於是以外國人在泰國註冊的公司名義購買,完全不需要泰國銀行外幣兌換表,你的資金來源,資金額度,付款方式等等,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3.問:如何規避在泰國買別墅的風險?
答:規避方法
1.在律師常規操作上,一般泰國股東,律師會負責解決,律師會找專門從事該行業的業內人士來承擔另外的51%的股份。
2.同時,律師會要求泰國股東簽署相應文件,放棄公司的權益,並推舉你為唯一簽字法人。也就是說公司的所有業務,關停並轉,簽字法人就完全可以做到,完全不需要告知或者得到其他股東同意。同時,泰國股東會簽署一個股權轉讓協議由你保管,根據需要你可以不需要通知他們,而自行決定股份比例調整以及股權轉讓等商業活動。
3.基於「買賣不破租賃」法律條文,很多公司會將該物業再簽署一個租賃協議給自己或者相關人。
4.為了進一步保障權益,更可以再簽署一個抵押協議,將房產抵押給自然人或者某個公司,抵押產權可以由另一個公司的股東來決策,而本公司的股東沒有話語權和實際權益。
4.問:什麼是泰國90年產權?
答:以個人名義購買90年長期租賃產權
在泰國,租一塊土地或者別墅最長租賃期是30年,這也是外國人在泰國獲得土地臨時產權最有效簡便的方法,然後再續租30年。土地租賃的續約也最多只能延續三個30年,然後必須更新。有建築物的租賃土地的產權是受到保護的,因為上面有建築物。建築物的產權和土地的產權是分開的,一旦租賃期限到了,土地所有者是不能兼並建築物所有者的。如果土地租賃合約沒有在土地廳登記註冊,超過三年的土地租約,一律按照三年計算,因此30年的土地租賃都必須到土地廳登記註冊以保證權益。另外,即使該土地被主人出售了,原來的土地租賃條約依然有效。租戶可以在有限的土地租期內的任何時候指定任意一個第三方作為他的房產轉讓人選。租戶在指定好新的土地租賃人並正式告知房產商之後,房產商有責任在30天之內替租戶完成這一轉換手續。